系统特点:简洁方便:1.系统设计简便:系统工程规划设计仅按照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的照明配电要求设计;2.工程施工方便:工程施工仅按照国家关于建筑照明配电施工的相关规程;3.工程成本节省:由于仅敷设照明电力线,所以节省了常规数据传输线路敷设的材料、人工成本费;4.线路拓扑任意:系统支持自由拓扑,布线拓扑结构不限环路、支路均可;5.工程更改随意:只要在系统中任意回路,可以随时增加和更改线路;6.旧工程可改造:支持旧工程项目系统改造,智能照明系统,仅更换灯具增加控制器不需要重新敷设任何线路。
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
安装消防应急标志和灯具
1.在顶部安装时,尽量不要向天花板安装,灯具上面与天花板的距离应大于200mm;吊装时,金属吊杆或链条应使用,吊杆或链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上。
2.安装在疏散通道及其墙角较低位置时,应安装在离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。标识面应与墙面平行,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得有尖角和凸出的固定件;
3.安装在地面上的时候,所有的灯具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组件组件或做防腐处理、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路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,标志灯具的表面应平行于地面,与地面高度差不应大于3毫米,边缘与地面接触不应大于1毫米;
4.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,设置保持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通道视觉连续性的火灾应急标志灯时,箭头指示的方向或引导光流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