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特点:简洁方便:1.系统设计简便:系统工程规划设计仅按照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的照明配电要求设计;2.工程施工方便:工程施工仅按照国家关于建筑照明配电施工的相关规程;3.工程成本节省:由于仅敷设照明电力线,所以节省了常规数据传输线路敷设的材料、人工成本费;4.线路拓扑任意:系统支持自由拓扑,布线拓扑结构不限环路、支路均可;5.工程更改随意:只要在系统中任意回路,可以随时增加和更改线路;6.旧工程可改造:支持旧工程项目系统改造,仅更换灯具增加控制器不需要重新敷设任何线路。
系统标准编辑满足国家的标准GB17945-2011《消防应急灯具》1. 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,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。2. 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、短路时,智能照明系统,应发出声、光故障信号,并指示故障部位。满足欧洲标准 EN62034-2006《电池供电的应急逃生照明灯的自动测试系统》 系统自动实时测试--通讯供电线路失败--系统组件工作失败--蓄电池工作失败--应急光源。
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