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
1.发生火灾时,智能疏散系统可根据火点位置改变方向,将人群疏散到远离火点的方向。当火势接近走廊出口时,关闭出口上方一楼的避难区。只有这样,群众才能避开危险,避开花坛附近的出口。点火点下方地板上的物体可以疏散到任何出口,以便尽快疏散。
2.火灾现场烟雾弥漫。此时,应急照明系统,传统的遮蔽灯可能不清晰。当智能疏散系统接近或到达出口时,它将通过语音、频闪等功能警告疏散人员,防止他们错过出口,确保快速疏散。
3.智能疏散系统可以在线实时测试和检查指示灯和应急灯。报警、显示并记录故障照明信息(照明编号、通讯地址、故障状态),智能疏散应急照明系统能正确引导人群在火灾发生后尽快安全疏散。
消防联动方式:1、现场发生火警后,消防主机上的报警信息自动发送信号给智能疏散主机;2、现场发生火警后,由人工在消防主机上点击确认之后,将信号传给智能疏散主机;3、现场发生火警后,由消防主机操作人员口头将信号汇报给智能疏散主机。为了防止误报,一般项目采用第三种方式来实现智能疏散与消防的联动。根据消防标准,在平时状态下智能疏散主机未参与联动时,应将灯具方向事先调整为指向就近安全出口方向,以保证在上述三种联动方式失败或者情况下也能进行对人员的疏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