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智能照明系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
智能疏散系统与消防应急照明的优点
(1)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,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疏散路径,标志灯按路径指示疏散方向;
(2)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;
(3)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,透光性好;
(4)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,便于检修;
(5)采用LED光源,每盏灯耗能1W,系统节能。
安装消防应急标志和灯具
1.在顶部安装时,尽量不要向天花板安装,灯具上面与天花板的距离应大于200mm;吊装时,金属吊杆或链条应使用,吊杆或链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上。
2.安装在疏散通道及其墙角较低位置时,应安装在离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。标识面应与墙面平行,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得有尖角和凸出的固定件;
3.安装在地面上的时候,所有的灯具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组件组件或做防腐处理、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路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,标志灯具的表面应平行于地面,与地面高度差不应大于3毫米,边缘与地面接触不应大于1毫米;
4.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,设置保持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通道视觉连续性的火灾应急标志灯时,箭头指示的方向或引导光流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