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端疏散灯具的安装,可按照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 50045—1995(2005年版)、《消防安全标志》GB 13495—1992、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》GB 15630—1995等相关国家的标准。(应急照明分配 电装置)宜安装于电气竖井内,系统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于火灾报警主机联动。线路敷设:智能终端疏散灯具,按供电方式分为自带电源式与集中电源式。 ①自带电源式灯具内部自带备用蓄电池,当正常供电充电电源失电时,由自带备用电池点亮灯具。 ②集中电源式灯具无内部电池,由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至竖井内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。
在日常应用中,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经常存在一些问题,造成火灾发生时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科学、正确地引导群众及时疏散,以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互相 踩1踏,形成群死群伤的情况。因此,对于建筑物层数较高、人员密集、疏散距离远、疏散通道较多、拐弯多、环境复杂的筑,采 用通常的疏散指示方式是很不合理的。不仅费用高,检查维护也方便,不便于集中管理。对此,实施迅速有效的安全疏散系统,智能照明系统,使现场群众能够在短时间内沿短路线尽快逃离至安全地带,是避免造成群死群伤的重要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