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智能系统采用随机逻辑判断式诱导疏散,避免了由预定人工控制方案,造成选择疏散方式的局限性。 ②主机柜采用UPS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方式,抗干扰性强。主机通讯端口可以和任何具有标准串 行通讯端口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方便连接,以采集火灾报警的实际位置信息。 ③显示、触摸屏,配置17#标准液晶显示屏。可显示楼宇真实各层平面、以及各灯具的物理位置和工作状态,支持全景和局部图形缩放。视图直观、视野宽扩、操作界面人性化。
系统标准编辑满足国家的标准GB17945-2011《消防应急灯具》1. 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,智能照明系统,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。2. 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、短路时,应发出声、光故障信号,并指示故障部位。满足欧洲标准 EN62034-2006《电池供电的应急逃生照明灯的自动测试系统》 系统自动实时测试--通讯供电线路失败--系统组件工作失败--蓄电池工作失败--应急光源。
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