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(2)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(3)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(4)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(5)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(6)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.
(7)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
系统功能智能系统由中央通讯模块、中继通讯模块、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,及自带与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。系统具备监视终端设备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,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,根据疏散通道情况,智能照明系统,自动生成疏散路线。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,标志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,平时处于巡检状态,火灾时,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,其发光指示箭头开始按顺序向安全出口方向依次闪烁移动,完成导向光流引导的功能。
在日常应用中,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经常存在以下问题: ①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设置不合理并且不规 范。 ②有些场所虽然设置了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,但由于平时维修保养不善,已形同虚设。 ③火灾事故发生时,由于指示标志不能科学、正确地引导群众根据火情向正确的方向疏散,往往在群 众密集场所,会发生互相踩1踏,群死群伤的情况。这在火灾伤中,占有相当大的比例。